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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与原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现被其他公司派驻现公司上班,被告知不行。原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
被迫与原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现被其他公司派驻现公司上班,被告知不行。原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 本人于2007年10月入职公司,2014年11月由于身体原因,一直待岗治疗。后经系统治疗身体好转,2015年9月开始要求回公司上班,但被公司领导要求医生开具可以上班的证明及身体复查结果,当满足上述条件后,仍被否定。同时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因合同快到期),在公司多方施压下,无奈与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本人就职其他公司,被派驻原公司上班,还未办入职时,人事部就私下暗示;像我这种情况,想办入职在原公司上班可能性不大。我想咨询律师;我现在碰到的这种难题,如何才能解决?原公司现在的做法是否合理?
2017-07-04 09:43 tanyuj……(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7-04 09:49
不合理的
2 110网律师  2017-07-04 10:08
不合理,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3 110网律师  2017-07-04 10:14
不合理,可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可添加本人微信号
4 110网律师  2017-07-04 12:36
由其他公司与原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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