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专家,这样可以保护自己吗? 本人欲将名下的一套二手房(因开发商原因,至今没有办房产证,只有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发票)出售给李某,因没有房产证,所以经开发商同意可以改签单(就是将我的购房合同撤销,然后跟买房人李某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本人因怕将来李某与开发商之间的任何意外或者纠纷波及到自己,所以在与李某签订的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5、购房人(李某)将来办房本,或者因房屋与开发商或其他人发生任何纠纷,均与售房人(本人)无关。
请问各大律师,一旦对簿公堂,这样的条款可以保护本人的利益吗?有法律效果吗?我知道《房屋管理条例》中规定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禁止转让,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我们之间签订的任何字面协议都是无效的?
5、购房人(李某)将来办房本,或者因房屋与开发商或其他人发生任何纠纷,均与售房人(本人)无关。
请问各大律师,一旦对簿公堂,这样的条款可以保护本人的利益吗?有法律效果吗?我知道《房屋管理条例》中规定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禁止转让,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我们之间签订的任何字面协议都是无效的?
2012-08-04 23:56 amjnne……(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8月05日 07时01分
只要依法改签单的,你与开发商的合同权利义务,已经转移给李某,与你没有关系了。有没有这个条款都可以。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8-05 00:03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3 孙新律师 2012-08-05 09:18
修改合同后即与你无关了
4 徐卫东律师 2012-08-05 09:22
改签后,一切权利义务关系都与你无关了
5 孙新律师 2012-08-05 11:24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