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退房,请问我们可以拥有哪些权利保护自己? 2009年5月购买一套房子,当时是小产权,销售人员说已经在办大产权,交房的时候肯定是大产权。当时向开放商交了50%的房款,订购了801室。并签订协议约定2010年5月31日交房,交房时贷余款。经过几经周折房子一直延期到2011年的9,10月份才开始交,同时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原来规划的12层楼房变成了7层,我们购买的8层已经不存在了,对方协商给我们调换至6层。现在房子已经盖好,但是开发商要求业主交清余款和所谓的土地出让金(不能银行贷款)才给交房。请问对方交房一直延期,而且不能贷款,我们没有那么多现金。现在我们打算退房,我们可以收到哪些法律方面的保护?非常谢谢
2011-12-22 17:04 xiangh……(河北-唐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12月22日 17时15分
您的案件打官司获胜的把握大,但是执行起来有难度。
2 孙新律师 2011-12-22 17:06
协商不成尽快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