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05年入职 现在仍在职 合同一年一签 试用期05年11月-06年02月的社保没有上。我可以依 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吗?
因为是05年的 劳动合同法是08年实施的。而且过了那么多年了,仲裁会受理吗?
因为是05年的 劳动合同法是08年实施的。而且过了那么多年了,仲裁会受理吗?
2012-08-03 09:36 luojia……(天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齐志龙律师 电话:15522318437 2012年08月03日 11时33分
已过时效,可以此理由适当要求经济补偿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8-03 10:27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
3 孙新律师 2012-08-03 09:51
你有权要求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仲裁时效,是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你也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你也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 孙新律师 2012-08-03 10:08
你有权要求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仲裁时效,是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你也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你也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 孙新律师 2012-08-03 11:23
你有权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为您代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需要更详细法律咨询可以联系我。
6 孙新律师 2012-08-03 15:06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
7 孙新律师 2012-08-03 15:36
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8 孙新律师 2012-08-03 16:44
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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