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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买社保,上班近两年,被辞退时可以要求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社保部分怎么办?
不给买社保,上班近两年,被辞退时可以要求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社保部分怎么办? 我在一家日本人开的公司上班,老板提前30天(2009年10月31日)口头通知我要我2009年11月30日走人,我是2007年12月13日来这家工厂上班的,快两年了,刚刚来时有签合同要给我买社保的,但是一直没买,社保部分我可以要求补偿吗?后来政府要求要有合同有签过一次,内容基本上合劳动法条例上的是一样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一年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这个可以用来维护我的权益吗?
2009-11-01 16:56 hhyyjj(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1-02 10:52
可以要求赔偿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 李翠英律师  2009-11-02 14:45
没有法定理由辞退你是要赔偿你而不是补偿你,赔偿是补偿的二倍。现在你要做的最重要的是他辞退你,你要问他要书面辞退通知。若不给,你照样上班,如果门卫不让进,马上报警取证。若不然,单位否认是辞退的你说你是自动离职就难办了。
3 110网律师  2009-11-03 00:07
只要公司没有为你办理养老保险,你提出辞职时,单位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如果公司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公司还要给予经济赔偿。
4 110网律师  2009-11-03 16:50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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