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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领导的东西弄丢了,现在要我赔偿,6000块呢!!
我把领导的东西弄丢了,现在要我赔偿,6000块呢!! 和领导去喝酒,把他东西丢了,里面有手机硬盘什么的。他老计较有什么重要文件重要电话的。要我陪6000,我该如何赔偿,赔偿有比例吗?法律有规定必须赔吗?
2012-08-02 17:23 jccgcg……(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2-08-02 17:28
你有过错,应当赔偿领导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2-08-02 17:37
属于你的过错,你应该承担领导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 付玉阁律师  2012-08-02 17:39
1.如果双方都有过失,则实行过失相抵而不必赔偿
2.单位无理由以领导个人原因辞退你,否则构成违约。
3.但是,在试用期内,双方都有任意解除权,都不承担违约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2-08-02 17:40
你需要赔偿以此造成领导的损失。但具体数额,要领导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
具体是不是违法单位的有关规定,以及严重失职,造成单位重大损失还要具体认定。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2-08-02 18:07
你好,你有过错,应当赔偿领导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 孙新律师  2012-08-02 18:19
你有过错,需要赔偿!
7 李同红律师  2012-08-02 20:27
应该承担领导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 孙新律师  2012-08-03 08:46
你需要赔偿以此造成领导的损失。但具体数额,要领导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
9 赵江涛律师  2012-08-03 10:15
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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