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我可不可以去劳动局告它?恳请知情人土告知!谢谢 2010年4月18日下午5点半左右 我到厂里上班经理叫住我 问我干燥窑里是不是我放进磁铁去的 我说不是 他不相信就报警了 在派出所里让我按了手印 并给我照了像 19日并把我开除不给我工资 我可不可以不通过区劳动局直接到市劳动局告他呢
2010-04-21 11:31 paosho……(山东-淄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0-04-21 11:34
劳动争议,到劳动局仲裁
2 王平律师 2010-04-21 11:34
你可以去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裴桂峰律师 2010-04-21 12:34
如果你确实被冤枉,你应当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还有双倍工资等。如果名誉被侵害应当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