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 原本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又给回收了,说是作废,重新签,一直没见到新合同出现。现在想辞职,请问还需要走正常程序离职吗?谢谢
2010-04-21 10:03 mmg530(北京-崇文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4月21日 10时59分
按照正常程序走,并且,不是对方说作废就作废的。有证据吗?QQ860554149
2 孙新律师 2010-04-21 10:24
最好还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 赵亮律师 2010-04-21 10:27
建议你还是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
4 孙新律师 2010-04-21 11:27
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
5 赵江涛律师 2010-04-21 12:17
最好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