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债务追讨法律咨询
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向个人借款,写借款合同的同时交付现金壹拾万元,合同中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有公司的公章,后来听说光有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协商,公司又补了一张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此收据只盖有财务章没有经手人签字,也不是当面写的,是开好后由公司的会计送给的,请问这些证据有效吗
2010-04-19 11:33 高山2001(山东-威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4月19日 12时37分
你好!威海苏律师解答如下:合同及收据形成证据链,可以证明借款的事实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作为证据中的“书证”个人以签名为准,单位以公章(发票或收据以财务章)为准。
2 孙新律师  2010-04-19 11:39
有效力的。
3 110网律师  2010-04-19 11:57
有效,可以根据证据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