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的一些问题 我是一名公安机关的协警,07年8月在路面执勤小腿被摩托撞骨折,被认定为工伤,肇事者赔了2万,单位没有给予赔偿,但医药费由单位解决的,期间入院两次包括08年底取钢板。
1.请问目前想做工伤等级评定是否还来得及?因为我没有医院的发票,可以做吗吗?(由住每天的住院医药费明细)
2.我可以向单位索取一些什么赔偿吗?
1.请问目前想做工伤等级评定是否还来得及?因为我没有医院的发票,可以做吗吗?(由住每天的住院医药费明细)
2.我可以向单位索取一些什么赔偿吗?
2010-04-18 11:27 mfeizy(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磊律师 电话:13771954614 2010-04-18 22:16
1、来得及,去到劳动局工伤科要求做伤残等级鉴定。骨折做过内固定肯定构成九级伤残。2、你辞工了断,应赔你一次性伤残补助、医疗补助、就业补助,如果你的年龄在20多岁,应赔你11万元左右。
2 110网律师 2010-04-18 11:33
评残是可以的,关键是自己去评残对方认不认可的问题,建议你起诉至法院后申请法院帮你选择鉴定中心,这样的话对方想申请重新鉴定都难。
3 110网律师 2010-04-18 11:40
1.认定工伤以后,社保部门会通知你去做伤残等级评定;
2.可以。
2.可以。
4 孙新律师 2010-04-18 11:52
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