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多處做工,回家后勞累過度死亡,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員工死后發現多處做工,在公司正常上班(正常上班8小時),下班后半夜在別的公司上班(晚上11點到5點),回家后死亡,幾天后家屬才發現,初步判斷未勞累過度死亡, 員工在我公司工作3個月,他在別的公司已經買有社保,後來家屬要求我們幫他們簽字認定工傷,我們沒簽,還要求給安撫費七萬多,我想問我們公司應該承擔什麽責任? 還有安撫費是怎麼定,我們該給多少??
2012-07-24 11:52 laogon……(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08-10 22:04
需要证明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2 110网律师 2012-07-24 11:49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要看具体情况的。
3 110网律师 2012-07-24 12:43
可能不属于工伤,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4 律师律师 2012-07-24 13:21
可能对你们公司不属于工伤。
适当给与抚恤费。
适当给与抚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