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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这样做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单位这样做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本人是外省人员,今年3月1号入职单位工作,并于3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我的人事档案还在原来省份,转档案、办理报到证花了太多时间,所以到现在已经过去快5个月了,到现在单位为止以我档案没转过来为由,不给我教五险一金,而且现在又重新给我弄了一份劳动合同,上面的签订时间变成了今年5月。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我还不容易才找到一份工作,目前还不想解除合同,万一今后发生纠纷,以那个合同为准?跪求帮助!!!急!
2012-07-23 11:04 qq3767……(山东-烟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戴晓彦律师  2012年07月26日 09时21分
不合法。以第一个合同为准。
2   2012-07-23 13:31
单位做法有违法之处,但档案不在确实无法缴纳保险,如果合同都在单位存放的话,则单位肯定以最后一份为准,除非你有相反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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