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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离职但公司没有依法缴纳保险,我目前应怎么做呢
即将离职但公司没有依法缴纳保险,我目前应怎么做呢 各位律师
    大家好!
    本人于2010入职现在的公司,签订的为2年的劳动合同,实习期为3个月然后转正。2011年年初公司统计过员工是否愿意缴纳社保,当时我同意缴纳,但一直未见到公司统计个人信息,半年后我向公司申请退还各种保险自行缴纳,不过公司并没有退还也没有替我缴纳各保险。现因个人原因即将离职,请问我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由于本人所在的公司以前经常被劳动仲裁所以现在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条、工作记录、工号牌等的东西个人一直不太容易获得。
    因我是外地的,并不想在外地缴纳保险想回到家里再办保险(保险的缴纳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办理),可不可以直接申请退款。另外我也知道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的第十九条,但是证据应该怎么弄呢?
    请问我目前应该做什么呢?怎么才能够搜集到更多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下(另外由于特殊原因登记的联系方式为假的)。
    另外,我在网上看到可以以公司没买社保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我估计领导绝对不会在辞职报告上签字的,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
    祝各位律师工作顺利。
2012-07-22 11:55 bztd(山东-滨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7月22日 22时13分
一、缴纳社保是企业的义务。但不能支付给员工本人。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缴费比例缴纳。
二、你现在的情况不适合向单位提出辞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直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
1、要求单位依法补缴社保。
2、要求与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按实际工作年限,每一年一个月)。
2   2012-07-22 14:50
一、缴纳社保是企业的义务。但不能支付给员工本人。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缴费比例缴纳。
二、你现在的情况不适合向单位提出辞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直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
1、要求单位依法补缴社保。
2、要求与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按实际工作年限,每一年一个月)。 我的补充: 2012-07-22 14:52

你要确认是“实习期”(大学生)还是“试用期”,前者不适用劳动法,后者的话单位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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