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女友和我分手了,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女友和我分手了,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主要就是想她回来!
在大学时谈的对象,具体是2009年4.14日,毕业后也有1年多,在贵州上的学,她家也是贵州的!我现在在青海做生意,由于没经验,我在青海亲戚家呆了七八个月,她过来的车费都是我给的,中间回去过2次。这次是因为她妹结婚,结果她说不回来了!我家里一直都知道她,可她是瞒着家里出来的,但肯定知道点!她妹就知道!我现在自己开店2个月了,没挣什么钱,她说不知道以后日子怎么过,家里好,不出来了。我们和邻居说都是订婚了,其实没有。这算不算事实婚姻?如果算我能不能要求不离婚?还有经常听说的精神损失费是什么意思,有法律依据吗?我能主张什么权利吗?
2012-07-17 18:47 c38268……(青海-西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7月17日 18时57分
如您所述,只是同居关系。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话,也没有“要求不离婚”一说。精神损失费,一般指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精神受伤害,您可对照您的实际情形来判断。
2 黄文辉律师  2012-07-18 09:30
你好,谈恋爱没有结婚你们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法律不予保护,只是谈恋爱,任何一方随时可以提出分手。
3 陈爱洲律师  2012-07-18 13:04
你好,不算事实婚姻,精神损失费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