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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和工作年限问题
经济赔偿和工作年限问题 公司违法劳动合同法,被迫离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最近一次的合同是2010年签的,合同期限3年,2013年到期。实际工作年限2002年-2012年6月,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是从2002年开始算10.5个月?还是要分段计算,08年前的和08年后的要分开计算吗?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劳动合同法第97条看得不是很懂,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下,我的工作年限和经济赔偿应该怎么算?谢谢!
2012-07-14 13:40 nancyz……(江苏-无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7-14 13:51
你有哪里看不懂,说清楚点
2   2012-07-14 21:04
1、单位是如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2010年签的合同与2002年的是同一家企业吗?是合同续签吗?
3   2012-07-14 21:13
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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