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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工资一定按最低标准吗?
试用期辞职,工资一定按最低标准吗? 到一个单位试用期内工作了三天我主动提出辞职,单位不给工资。我找到当地劳动仲裁,一个仲裁负责人和单位老总打电话说好按最低工资标准(每个月1310元)给我这三天工资,算下来100元左右。可是当初和这个单位约定(口头约定)每个月2000工资还有饭补加班费,按这个标准的话应该是300块。我和仲裁那个负责人说了,可他说这样合法,请问我只能按照最低标准拿到100工资吗?(我又没有证据,因为只是口头承诺,但是公司和我一样职位的员工,工资2500起,还有饭补加班费等)
2012-07-13 14:37 lyx711……(天津-塘沽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7-13 20:11
没有证据,很难主张权利。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7-13 23:40
不一定按照最低标准,但是你现在要举证证明高于最低标准才行。
3 王德民律师  2012-07-13 14:58
不一定按照最低标准,但是你现在要举证证明高于最低标准才行。
4 齐志龙律师  2012-07-13 15:14
有需要可以电联
5 孙新律师  2012-07-13 16:25
需要证据证明你的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6 孙新律师  2012-07-13 17:50
按合同上规定的工资计算,但是要有证据
7 孙新律师  2012-07-14 10:14
因用人单位尚未发过工资,工作一个月内也有权不签合同。所以此情况下不能适用单位举证的原则,只能你主张你举证。无法举证只能按最低标准
8 孙新律师  2012-07-15 17:33
工资依据同岗位标准,但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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