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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否找出第三者,并要求其给与我精神赔偿。
这种情况可否找出第三者,并要求其给与我精神赔偿。 准备诉讼离婚,结婚两年,现亲子鉴定证明孩子不是我的,我想找出女方的情人,把他们一块告到法院。除女方之外,我可以要求那个第三者给我精神赔偿吗?一般来说要如何取证?请律师给予答复
2012-07-13 00:19 赵户(河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水全律师  电话:15032036955  2012年07月13日 06时43分
第三者跟你没有侵权的法律关系,不可以起诉三者,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给于精神损害赔偿。
2 王金龙律师  2012-07-13 03:20
可要求女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3 陈晓云律师  2012-07-13 09:58
你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为女方。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4 孙新律师  2012-07-13 12:55
可要求女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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