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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疏忽导致我这几年来身体情况下降,给我精神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算不算医疗事故?我能不能要求赔偿?
医院的疏忽导致我这几年来身体情况下降,给我精神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算不算医疗事故?我能不能要求赔偿? 我没有固定的生活经济来源,靠摆卖药材谋求生路。我的身体状况一向良好。自从2008年后,每个月的月经来潮,导致大量出血,基本上都要去医院开药调理身体。今年3月26日,由于比以往更为严重,因此前往广州市珠江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经医院的医生、教授检查发现,我的子宫内有以前做过手术遗留下来没有处理的黑线,这些黑线导致了这几年大量失血,对我身体有一定的影响。发生今天的这种情况完全是医院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的,我自2002年生下女儿进行了剥妇产手术,以往都没有进行一次手术。按照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要求医院依法对我这几年的身体、精神伤害进行补偿?
2012-04-06 23:07 lp0762……(广东-河源)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祝永根律师  2012-04-08 14:54
你好!
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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