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又继续工作未签新合同,是否可视为续签了合同 我08年11月日1与一家企业签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没等工作任务完成也即将完成的时候,单位就将我调到一个新的工程上去工作,工资比原先高,但不是原先单位发工资,而是实际操作这个工程的一家企业给发工资,也还是以原先那家企业的名誉管理工程,属于挂靠单位,单位给我有任命书,但没有签合同,到现在已有半年多时间了,我要求与我原先企业续签合同,单位还在以种种原因至今未签。
问题一、这种情况可以不可以视为续延劳动合同。
问题二、后来干的这个工程结束后,先前那个合同存在的索赔问题能否一并计算有效。
问题一、这种情况可以不可以视为续延劳动合同。
问题二、后来干的这个工程结束后,先前那个合同存在的索赔问题能否一并计算有效。
2012-07-11 15:07 冬天加67(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7月11日 15时12分
可以视为延续了劳动合同。
可以一并解决。
可以一并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2-07-11 15:58
应视为合同自动延期。
您的劳动合同关系是没有改变的,还是存在与您和原单位之间,如存在索赔问题当然可以一并解决。
您的劳动合同关系是没有改变的,还是存在与您和原单位之间,如存在索赔问题当然可以一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