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在一个公司工作1年后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是仍然在公司工作。法律是否默认续签合同?
在一个公司工作1年后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是仍然在公司工作。法律是否默认续签合同? 2010.11.1日入职与公司签订了1年的合同,现在已经是2011.11.21日。合同是不是在2011.11.1日就到期了?公司既没有提出续签合同,也没有说要终止合同。这种情况下,作为员工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劳动利益。后期会产生一些什么纠纷吗?如果重新续签合同,续签的日期应该写什么时候呢?谢谢!
2011-11-21 21:25 谦学求真(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11-22 08:35
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续签,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
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续签,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

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若合同到期,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公司有违法行为,你以此提出离职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2 110网律师  2011-11-21 21:33
如果超过一个月公司仍不续签合同的,视为已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