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年底双薪从生育津贴中全数扣除,是否合理? 我是2016年11月开始休产假,期间公司照发了工资,年底也发了双薪,等到2017年3月休产假上班之后,生育津贴到账了,我发现发到我手中的钱数量不对,查询才得知公司把年底发的双薪全都扣除了,请问这是否合理合法?工资被扣除我认为合理的,但是双薪要扣也应该只扣除产假的128天(约四个月)的部分,不应全部扣除?
2017-04-19 12:35 yanyan……(北京-丰台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4-19 12:39
您好,如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您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相应的赔偿,详细情况您可以电话咨询
2 李建成律师 2017-04-19 12:58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
3 孙新律师 2017-04-19 13:06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徐卫东律师 2017-04-19 13:22
建议人社局投诉
5 孙新律师 2017-04-19 13:30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
6 孙新律师 2017-04-19 14:15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详情可来电咨询
7 怀向阳律师 2017-04-19 16:22
您好,最好尽快去
8 宋超律师 2017-04-19 18:06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