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去公司面试说试用期两个月。第二天签了合同职位是教师助理,老板
去公司面试说试用期两个月。第二天签了合同职位是教师助理,老板 去公司面试说试用期两个月。第二天签了合同职位是教师助理,老板说因为一些关系无法盖公章把两份合同都收回了。但是第三天开始让我做的是销售职位。还要我出业绩否则扣工资和不在用我。我是否可以维权要这三天的工资赔偿。
2017-04-08 21:21 ask201……(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7-04-08 21:25
属于侵权向劳动部门投诉
2 申维丰律师  2017-04-08 21:40
您好,属于侵权向劳动部门投诉
3 徐卫东律师  2017-04-08 21:45
可以人社局投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