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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交车上的受伤问题
关于公交车上的受伤问题 您好,律师。向您咨询一下,我的姐姐在北京工作,昨日在做公交车的时候,在没任何防范的情况下,一个箱子,砸到了她的头上。之后出现了头晕状况。箱子的主人是一对情侣,之后我姐姐跟那对情侣,去医院做了检查,确定为脑震荡,但是情侣只负责了照ct的费用,药费什么的没有付,自己垫付了。之后我姐姐选择了报警,警察只负责登记做个证明,医院说三天之后再次复查。如果我们请求赔偿。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只能走法律程序?如果走法律程序,是不是公交公司也有责任啊?
2012-07-02 18:16 至亲笔记(天津-宁河县)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7-02 22:49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可以向公交公司、侵权人主张权利。
2 孙新律师  2012-07-02 18:23
可以与对方协商,公交车司机如果有过错,公交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情侣和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向法院起诉要求情侣承担责任。
3 李玉更律师  2012-07-02 20:36
公交车具有过错,应当赔偿。
4 孙新律师  2012-07-02 21:16
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可要求情侣承担赔偿责任。公交车有引起箱子掉下的过错可要求其承担责任
5 齐志龙律师  2012-07-03 06:43
可以告公交公司有需要可以电联
6 孙新律师  2012-07-03 13:04
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程序。因身体强烈不适,可住院观察并治疗,产生的医疗等费用由对方承担。
7 孙新律师  2012-07-03 13:49
可以起诉公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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