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聘用确认函的法律效应 新公司给我发了企业聘用确认函,上面有相关的职位和福利待遇以及报道日期和他们总经理的签名,但是是电子版的,我在上面签了字,给予了电子版的回复,我有留底,然后我想问如果我从旧公司辞职,在拥有企业聘用确认函的情况下,新公司因为一些内部原因不要我了,我该怎么办?? 还有什么样的企业聘用确认函才有法律效应??
2012-06-30 20:22 wangpe……(天津-河北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6-30 23:47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2 孙新律师 2012-07-01 15:54
有企业盖章则对企业有约束力。但如果双方约定使用期,试用期内企业认为不符合其要求,可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补偿金
3 孙新律师 2012-07-01 16:25
新公司发的邮件具有法律效力。电子数据文件是合法证据。但是由于没有签署正式的聘用协议。没有约定聘用你的时间,那么报道日期即是聘用开始日。对方又不要你上班。属于不履行聘用函内容。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缔约损失。
4 孙新律师 2012-07-02 14:32
有企业盖章则对企业有约束力。但如果双方约定使用期,试用期内企业认为不符合其要求,可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补偿金
5 齐志龙律师 2012-07-03 07:07
确认函其实只是证明您可以去工作,后期是否不被录用或辞退都有可能,您现在的单位也可以这样,
6 孙新律师 2012-07-03 09:40
可以要求企业履行聘用你的义务,并与你签署劳动合同。对方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