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16年了,单位没给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我该怎么办? 我1996年5月份在一单位上临时班,1997年10份被借调在派出所工作至今,单位于2009年9月份才给我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只缴纳了养老保险,别的任何保险也没交,而且签订前工资为每天15元钱,2009后为每天35元钱,每年也没有休假,要是休息就没有当天的工资干满一个月后扣除了养老保险每月拿到手里的工资只有九百多元钱,今年又该签订劳动合同了,我该怎么办?我能否要求申请经济补偿金?
2012-06-29 17:13 劳动求助(河北-邯郸)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29 18:55
提问者,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你单位有以下几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一,没有按时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每年不安排休息时间侵犯你作为劳动者休息和休假的权利;第三,所支付给你的工资有可能低于你们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将此情况反应至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维权。
2 孙新律师 2012-06-29 22:08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3 段明阳律师 2012-07-01 00:01
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