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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条例
员工手册条例 请问员工手册中能否这样注明:
1)凡离职者,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公司并必须先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书;
2)离职员工需按公司规定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方能走离职审批程序;
3)凡离职者未按前述第1条规定的,需向公司赔付(一/两)个月的薪酬作为赔偿;
2012-06-29 15:28 kissli……(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7月01日 12时08分
第三条无效,但公司确有证据证明员工离职未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第一条有些情况无效,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即时提出离职,无须提前30天;
2 110网律师  2012-06-29 16:43
第三条值得商榷
3 110网律师  2012-06-29 16:56
你好,第三条违法,是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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