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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员工手册具有法律效力吗?
虚增员工手册具有法律效力吗? 在试用期内,老板因我发现前任3万元税款错误,要求我前去税局解决,在次日与我签订合同,合同书记载:10年7月13日入职,合同期限2年,岗位财务,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加班支付加班费或调休。其中一条:员工奖惩按《职工守则》,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最后签名的上方,增加了:“乙方(本人)声明已经咨询阅读本合同内容的所有条款,甲方对合同条款已经进行解释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理解并知晓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当时我提出职工守则是什么?老板回答不要迟到早退。其它我没多考虑,就当天28日签订了合同。我11年8月间断请假10天,老板叫我写假条,请假期间又打电话给我,叫我去处理账务,实际间隔累计请假8天,财务工作均由本人完成,工资还是按假条上少算了。后来在8月31日老板以我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对我做了除名处理,办理退工日期在11月,所有9月我还不知情办理退税申报,因为没有考勤机,我的所有加班没拿到1分加班费,也没让我调休过。10月公司招了新会计,书面通知我解约并去交接。 公司规模不大,就财务、业务、质检各1人+老板。我有很多加班,他都下班了,也没考勤钟记录,我从没拿过加班费。说好可以调休的,等到我要用时,叫我请事假。我们不知道什么员工守则,更没签字过。我进公司就1个业务,前2个财务都在试用期被老板开除了,我的请假他口头同意了,结果又叫我回去处理工作,事后否认说不同意,违反公司制度,我被开除,以此拒付9月工资。
    现在,老板拿出一份员工手册,上面说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旷工15天,可以开除。这个手册从没见过,合同中也没提及过。分明是他后来为了掩盖才补做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2012-03-04 22:27 128156……(北京-西城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3月05日 10时14分
原告手册是后补的,对你的事情没有效力,不产生约束力。
上班时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是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 常路律师  2012-03-04 22:35
您好,如果没有通过程序公示,没有效力。
3 孙新律师  2012-03-04 23:00
你好,如果从来没有见到员工手册的,对你没有约束力
4 赵江涛律师  2012-03-05 00:02
如果没有通过程序公示,没有效力。
5 孙新律师  2012-03-05 07:19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6 李同红律师  2012-03-05 07:41
如果没有通过程序公示,没有效力。
7 孙新律师  2012-03-05 07:55
员工手册你没有对你没有法律效力,单位行为是违法的,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同时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8 孙新律师  2012-03-05 10:28
您好!没有效力
9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05 23:37
必须经过员工本人签收否则木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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