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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安置过程中违约金赔偿的问题
关于拆迁安置过程中违约金赔偿的问题 我家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书中约定2010年11月30日开发商交付房屋使用,如果违约将按每日万分之五进行赔偿,如果违约那么每天的赔偿金就有1070元。现在房屋钥匙已经交到我们手里了,但没有办理房照,要是现在起诉要违约金的话,法院受不受理?能否要到自2010年11月30日至现在这一段的违约赔偿金?诉讼费用需要多少?是否先由我们垫付?
2012-06-26 21:25 wbn_19……(黑龙江-双鸭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6月27日 17时30分
你可以按照合约的内容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诉讼费一般先由你垫付,等到判决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来承担。
2 孙新律师  2012-06-26 22:42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
3 张文东律师  2012-06-27 06:31
你好,可以起诉,法院应当受理,诉讼费按规定交纳,由你先行垫付,然后判决时由法院确定承担比例。
4 110网律师  2012-06-27 20:13
法院应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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