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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退、辞职。工资。奖金
试用期。辞退、辞职。工资。奖金 我在2009年3月16日进公司工作,在2010年2月23日,突然被辞退。工作期间未签定劳动合同或与之相类似的协议。辞退前也并未提前通知我。辞退的时候让我写辞职信,并口头答应给我工资和奖金(无书面证据),工资给了,但是奖金没有给,公司给出的答复是公司规定提前离职不给发奖金。
请问1:我11个月的试用期是否合法?
    2:奖金问题法律有规定吗?
    3:若起诉公司,应以什么名义起诉?
2010-04-03 11:21 沙潇(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4月03日 13时22分
1、11个月的试用期违法;
2、法律规定:奖金是应得工资的一部分;
3、你是申请仲裁而不是提起诉讼;
4、建议你面询律师,将自己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2 王军律师  2010-04-03 13:49
你可以要求10个月双倍工资赔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 的规定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 对你无效。如果进行法律维权,要先进行劳动仲裁。
3 毛健民律师  2010-04-03 15:35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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