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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不合理强行要求签,如果说不签名就解除劳动关系
关于劳动合同不合理强行要求签,如果说不签名就解除劳动关系 我于2011年7月份到现在的公司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刚来到公司就说马上就可以交五险,可是都工作到2012年6月份的时候要和我们签合同,但是我一看并不是要交保险的劳动合同,而是自己打出来的合同,还说是劳动局给的范本,她说不能更改其中的内容,她要和我从入职那天起签日期到九月三十日,她说九月三十日是代理权到期日,薪资的部份给我们写的是840元。说是要按这个最低档交保险,我的薪资根本不止是这些,基本上3500-4200之间,我感觉不合理,就不想签,如果我不签,就让我考虑一下我们之间要解决的劳动关系,要求交接等事宜。这样他合理吗,我可以告他吗?如果要告的话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到什么地方?
2012-06-22 16:20 teenmi……(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6月22日 20时18分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单位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您有权告他,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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