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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贷问题求租
金融信贷问题求租 2000年左右,一个外地朋友想到抚宁信用社信用贷款,因为自己是外地人,就找到我和我的另外一个朋友,说想用我的身份证贷款,另外一个朋友做担保,当时我和我朋友在银行的办事主任面前说,自己什么都没有的,没有任何偿还能力的,当时主任说没事的,只是用一个名字而已,结果贷款顺利下来,主任也拿了3万元回扣,后来,我们接到法院通知,要求我们偿还这笔钱,我们在法院和这个信用社也把事情的前后都说的很清楚,之后就没有任何下文了。。。2009年底,因为父母身体不好,我回到他们身边(安徽黄山)照顾,2017.3.10下午,突然接到河北抚宁法院执行局干警的电话和短信,并与之见面,才知道自己名下的信贷钱数高达35万,吓我一跳,目前我只是个打工者,住的也是廉租房,就算在当时状况也好不到哪里去,这样的一笔巨款,先不说当时当时我先说明我没有任何偿还能力,作为银行,怎么可能会没有任何抵押,就凭一两个同样没有偿还能力的担保人,就可以放款的?如今我的少的可怜的存款被冻结不说,名誉受损,还要背着老赖的名声,不错,当初幼稚的我自身有毛病,所以如今咽下苦果,可是银行钥匙不腐败,不违法,怎么会又这么一大笔钱无法追回?如今的我该如何办?我想回到秦皇岛联合那几个和我一样的受害者,告银行,可以吗?我该怎么办?帮帮我,谢谢!
2017-03-11 17:20 qinmei……(河北-秦皇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7-03-11 17:36
建议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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