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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社保缴纳问题
试用期社保缴纳问题 我们公司是山东的,在上海分公司工作,签的山东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是说试用期工资包含保险,由自已合额缴纳,所以没缴保险。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2012-06-20 12:34 linda8……(上海-黄浦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12-06-20 13:23
违法,要求缴纳。
2 110网律师  2012-06-20 12:36
这个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 孙新律师  2012-06-20 12:52
不合理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张向锋律师  2012-06-20 13:08
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5 韦高峰律师  2012-06-20 14:10
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李军律师  2012-06-20 14:41
约定违法。
7 110网律师  2012-06-20 16:38
不合法的。。
8 110网律师  2012-06-20 16:51
您好,是不合理的,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9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20 20:29
缴纳保险是单位法定义务,自愿签订的不上保险协议因违法无效。
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此外,因此离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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