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因房价下跌买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吗 对方先于2014年底签与我方订了购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对方也知道该房屋的产权证由政府出面正在办理,故对方只交付了总价款的1/3就入住了,现在产权证办好了,对方却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去过户,对方主要还是觉得当时买的房价高,现在的房价降了,觉得吃亏了,请问,这种情况对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这其中我方的损失怎么办?
2017-03-02 21:46 sclchh……(四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7年03月02日 22时40分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2 陈铠楷律师 2017-03-02 22:06
可以请求承担违约金/
3 刘法律师 2017-03-02 22:55
房屋降价不能成为他的解约理由
相关法律问题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房子已经过户给买方,卖方要求解除合同,要回房子
7个回复二手房中介买卖合同买方与办理贷款过户的不是同一个人,合同可以解除免责饿么
1个回复你好,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协议。网签合同和房价合同不一致,卖房要求中介改网签成房屋成交价
2个回复二手房买卖,我是买方,卖方要违约。我除了按着合同写的违约条款要求赔偿违约金:房款的20%以外
10个回复我6月份签定了一套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现在房价上涨,房主要求加十几万元
6个回复买二手房,现因房价上涨,卖方以房子不是本人所有为理由要解除合同。签买卖 合同时,房屋所有人即卖方岳
6个回复要求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民事诉讼费是多少,标的房屋价为100
0个回复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买房不交易,买可以起诉解除合约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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