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B公司的行为是不是违约?如果不是违约,它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将负什么责任? 地产公司A与建筑公司B订立了一个地产项目合同,合同约定先由B公司完成土地的“三通一平”工作,然后地产公司A再注资5000万支付建筑公司B的土地平整费用和工程后期投资。合同订立后B公司开始施工,却调整发现地产公司A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元,且在不久前的一笔投资中因经营不善亏损了1000余万元,B公司停止了已开始的施工。地产公司A知道后以B公司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2-06-11 21:07 llggpp(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6-11 21:16
答:B对A经济能力不信任时,可以要求地产公司提供担保或者提供保证金,擅自停工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2-06-12 08:59
B应按照合同履行,违约的话按照合同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但如果B有证据证明A确实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暂停履行合同。
但如果B有证据证明A确实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暂停履行合同。
3 110网律师 2012-06-12 14:36
你好,如果B公司知道A公司的情况后,应先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如果B公司不提供担保,则B公司可以暂停施工,擅自停工应属于违约.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联系本律师.
4 110网律师 2012-06-12 21:36
你好,你表述不是很清楚,可提供资料,联系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