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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两个人的公证,是否可以单方面取消?
涉及到两个人的公证,是否可以单方面取消? 有一套房改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丈夫的(实际是丈夫的单位福利分房并参加了房改),权属应属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在杭州市上城区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内容是谁先去世,他(或她)对该房改房的一半所有权就归属另一方。后丈夫因特殊原因想取消该公正,委托儿子去公证处问询了一下,告之双方委托的公证,必须双方都愿意解除、都在场、所有证件齐全才能办理。但实际上该公正是妻子早有图谋的产物。前些日子,妻子趁丈夫生病住院后,将公证书、房产证、户口薄等重要证件全部藏匿起来,并采取了许多看似冠冕堂皇实际非常卑鄙的手段想早点致丈夫于死地而独吞该房屋。最近丈夫因儿子照料,身体状况有所好转,也心里十分明白妻子的目的,很想取消这份公证,不知在法律上是不是还有可能?
2012-06-08 00:01 易开车要慢(浙江-杭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6-08 23:24
以你所述。这套房子,应该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完全可以取消公证。
委托律师处理即可。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6-09 14:16
个人认为可以公证取消。
3 110网律师  2012-06-08 00:28
性质上属于遗嘱公证,个人认为可以公证取消。
4 陈晓云律师  2012-06-09 15:48
丈夫另立遗嘱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09 19:49
个人认为可以公证取消
6 110网律师  2012-06-10 15:25
可以撤销的,可持相关材料面谈具体解决方案。
7 110网律师  2012-06-12 13:52
可以打撤销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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