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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过错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故意过错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律师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帮忙!我朋友1994年开始在邮电上班,后邮电分开,被分到电信2006年又到电信技术部上班(因为电信又进行内部分开),由于私自改动手机保底消费,有意过错造成经济损失约1800元。这种做法电信内部员工都这样做。由于我朋友遭人举报,公司进行查处,我朋友愿意赔偿有意过错造成经济损失,省公司认为造成不良影响,做出单方面解除合同决定,并没有进行补偿。10多年工作(这算法不知是否正确1996—2010=16年)遭如此待遇,她不甘心。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想再次请教您,这样被辞退,她可以拿到多少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进行补偿是否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我们应支付多少费用,程序如何,我们应准备哪些材料,朋友说他们的劳动合同都在公司里,自己手头没有,去向公司索要,他们不给该如何办?(另:我朋友认为反正公司都辞退我了,我也不进行有意过错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她如果这样做要,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再次感谢您!
2010-08-26 23:34 186(福建-宁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27 07:33
1、你们有的这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39条里面,是可以解除的
2、仲裁现在是免费的,但是如果你要请律师,那还是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用
2 110网律师  2010-08-27 20:38
1、公司需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可以提起劳动种仲裁,仲裁委不收费,委托律师需要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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