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这样做合法么?! 我们是大庆炼化公司[隶属于中石油]的职工,近日单位通知:上半年的九百元菜金将以发购物卡的形式发放,并不扣税,第一天通知时,只有两家超市[昆仑公司和庆客隆],第二天又增加了一家[大庆百货大楼]并承诺也可以发现金,但要扣五十元左右的税!因本单位平日发钱较少[对比同在大庆的油公司,一年得少一万元左右],所以职工大多不愿意要购物卡!原因大致有二:1;单位某位领导为私利用我们的钱做人情。2;职工平日里比较缺钱!好不容易发点现金,却要被强制大家高消费!心里不满!也因此使得领导未能如愿后,领导便做出菜金发放的新规定:今后菜金不再按半年一发放九百元现金,而是按月打到工资里,并且如有病;事假;有薪休假等都要按天扣除,有职工按新规核算后,一年有的职工要少拿五六百元!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合法么?如不合理合法!我们该怎样做?我先代表最底层的工人谢谢您了!!!
2010-03-27 10:17 无奈至极(黑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29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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