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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获得哪些赔偿?
我能获得哪些赔偿? 律师您好!我是2003年进入一所学校后勤部门工作,2004年此校搬迁至新校区,老校区出租,我被指派在老校区负责学校的一些设备管理和维护,2007年学校不出租了,自己成立了分校,我在此负责后勤的管理工作,2009年老校区政府要拆迁,没毕业的学生被转入主校学习,领导要我负责配合拆迁工作,完工后,我被领导安排进入了主校工作。2008年才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分校签的),于2010年8月已到期后一直没跟我签,我现在一直在主校工作已一年半了,可今年6月底原分校也将注销,分校不能签,主校也不与我签合同,请问我能主张哪些赔偿,2003年至2009间没签合同的社保可以要求补偿给我吗?还可以主张哪些赔偿,请有这方面专长的律师给指点,谢谢您!!
2012-06-07 11:48 abcdef……(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07 15:56
你好,你与学校之间产生了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自2010年9月份以后的双倍工资,社会保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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