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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未到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
劳动合同期未到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 公司人事调整需要裁员,我是10年3月入职的,11年3月签了3年合同,12年5月20日口头通知我离职,赔偿金公司是按照:10年算一个月,11年算一个月,12年算0.5个月,也就是说我的赔偿金是:1+1+0.5=2.5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是按照11年3月-12年3月收入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4500元/月+津贴800元/月+奖金60000元/年),因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12年1-5月年度奖金我只拿基本工资?请问大家公司这样计算补偿金合理吗?另外1-5月的奖金能否计算入补偿。
2012-06-03 21:36 123583……(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2-06-03 22:00
你好,赔偿金应当算你4个月。补偿金是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奖金。你自己会算了吧
2 杨艳国律师  2012-06-04 17:22
不合理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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