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银行帐户里的钱如何认定?与第三人的联名帐户呢? 婚前没有签过协议。
1。双方各自名下的银行、股票帐户里的钱,是不是如果拿不出非常有力的证据说明是婚前取得的话,就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为婚前取得?即使能证明为婚前取得,股票帐户在婚后的增值部分还是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分对吧?
2。还有种帐户叫联名帐户,就是户主为两个人。男方和其父联名开过一个帐户,这个帐户里面的钱怎么认定?女方有可能主张其中的一部分吗?
请精通离婚案件分法律专家回答,非常感谢!
1。双方各自名下的银行、股票帐户里的钱,是不是如果拿不出非常有力的证据说明是婚前取得的话,就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为婚前取得?即使能证明为婚前取得,股票帐户在婚后的增值部分还是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分对吧?
2。还有种帐户叫联名帐户,就是户主为两个人。男方和其父联名开过一个帐户,这个帐户里面的钱怎么认定?女方有可能主张其中的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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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0 15:08 abc123……(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8-11-20 17:11
1你理解的很对的,你股票交易记录是可以证明的.增值是共同财产的 平均分的 2 看钱的性质了 你可以与我电话具体联系的
2 陈新明律师 2008-11-21 14:15
一、关于银行存款可以通银行查询对账单,对于股票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联名账户应属于连名人共有,现析产再分割
相关婚姻家庭法律:www.jia999law.com
二、联名账户应属于连名人共有,现析产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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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8-11-30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