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财产分割 我是06年结婚的,结婚时只是把我家的民房装修一下而已,所有的开销都是由我一个人出的,我是宜兴的,女方是重庆的,结婚时女方没有一分陪嫁!由于我09年6月份出了车祸,09年12月份她就搬到外面住了,给我的理由是感情不合,已分居快两年了,10年她就回重庆了,我要离婚,有个儿子,但家里的私房要拆迁了,户主是我爸爸的,没有我的名字,离婚时她是否要分房产或其他东西?结婚5年了,她在家里唯一的投入是买了一个冰箱,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平时生活费也没提供过!她有工作!
2011-07-19 20:22 frank_……(江苏-无锡)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7-19 20:30
你们共同生活期间所购置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对方是有权分割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1-07-19 20:57
婚后的财产都应分。
3 110网律师 2011-07-20 12:49
你好,拆迁房仍然是你父亲的财产,你们双方无权要求分割的;其他共同财产如家具,工资收入等要平均分割。
4 孙新律师 2011-07-20 15:58
婚后的财产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