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本人于1月3日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并注明希望离职日期为1月15日 请问:本人于1月3日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并注明希望离职日期为1月15日,公司末批准,本人还是在16日离开公司,请问,公司有权扣发去年年终奖吗?还有1月份的工资该怎么计算,谢谢
2017-01-18 16:56 ask201……(广东-珠海)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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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您好,我之前在公司上班,后期辞职没有提交申请,公司以自动离职为由全部扣除本人工资和前两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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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我于三月十五号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并在申请中说明了离职日期
2个回复劳务派遣,在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后,立即离职,到派遣公司后要扣一个月工资,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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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请问:由于公司不平等因素致本人写辞职申请通过后,还签离职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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