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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非主观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 怎么理赔?
员工非主观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 怎么理赔? 公司去年刚刚组件大区分公司,相关规定不完善,去年6月份我申请了10项活动,获得了公司批准,我也有公司批准时的文本(领导签了字的),后面的时间里,公司内勤和大区经理辞职(换了3个大区经理),活动所用的公司商品一共6万9千元没有上报公司,现在上报公司后,公司不承认这笔货品的去向,要我来承担这笔金额,我问心无愧没有拿这些货品,请问我需要承担吗?承担多少?
2012-06-01 17:40 symbio……(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6月01日 17时48分
你是履行的为职务行为,应由单位承担!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6-01 20:23
履行的为职务行为,应由单位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2-06-01 19:39
这个最好查清楚事实再来判断
4 110网律师  2012-06-01 21:48
你是履行的为职务行为,应由单位承担!
5 110网律师  2012-06-02 07:56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职务行为,则相应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6 110网律师  2012-06-02 08:46
你是履行的为职务行为,应由单位承担,但是若你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过失,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依据你们劳动合同的约定,你也可能承担一些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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