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04年到16年我在洛阳龙门西山银杏山庄打工,14年因年龄大无故解雇,后经洛龙区人民法院调解,对方应该一次性赔偿2.7万元。当庭宣判结果:当庭给一万,余下分两次付清。截至目前为止,银杏山庄只付1万元,余下部分未给。执行厅也无法要回余下部分,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7-01-14 17:35 pansj(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1-14 18:21
督促法院解决。
2 李建成律师 2017-01-14 17:36
诉讼维权
3 申维丰律师 2017-01-14 17:40
您好,诉讼维权
4 徐卫东律师 2017-01-14 18:19
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的
5 宋超律师 2017-01-15 16:49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