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把工商年检通知及时交给公司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在3月2日收到工商年检定通知。公司负责人出差在外,我忘记将信件交给公司负责人,现在错过了年检时间(通知上说最后期限是3月18号)。现在老板说:如果工商局对我们公司未及时做工商年检而要进行罚款的话,需要我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公司还可以做年检吗?如果公司要我承担工商局要求公司的罚款,是不是有这样的依据?公司负责人说他们会通过律师办理这件事让我等传票,我能做什么吗?
现在公司还可以做年检吗?如果公司要我承担工商局要求公司的罚款,是不是有这样的依据?公司负责人说他们会通过律师办理这件事让我等传票,我能做什么吗?
2010-03-24 19:03 李力力(上海-徐汇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24 19:22
马上补救即可
2 110网律师 2010-03-25 11:12
造成损失,要由单位负举证责任。
3 李军律师 2010-03-26 16:02
能补救的尽量补救。
因你的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你的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4 姚艳艳律师 2010-03-28 23:29
能补救的尽量补救。时间不久应该不会涉及到罚款,建议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