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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资深律师请教一个法律上的盲点
向资深律师请教一个法律上的盲点 案情回顾:为了不给律师添麻烦,略去真实省市。某省某民事案件二审判决驳回起诉,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有新的证据(已提交了市房屋产权查档证明),足以推翻原判决;第六项: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析产不存在诉讼时效,遗产未分割);第八项: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旁听人员出具了签字证明,证明开庭时只有一个法官出席审理,一个书记员记录),共三个法定再审事由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受理了此案,也下达了受理通知书,开始对再审事由进行审查。日前省高院已审查终结,下达了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但让人蹊跷的是:裁定书对当事人提出的前两项重要再审事由和理由都没有给予回应,而裁定书故意把当事人提出的第三个再审事由篡改写成“再审申请人称:……二审开庭程序违法”,之后,认为不符合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就以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驳回再审申请。对此当事人很茫然。因为正常的司法程序已经走完了,下步该怎么办?难道对于这样的渎职侵权枉法裁判行为,就没有办法吗?因此,我向资深律师请教,这事该怎么办?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还是向有关部门控告?谢谢了!
2012-06-01 12:41 cgbcgh(北京-大兴区)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年05月31日 21时03分
可以申诉,也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5-31 21:25
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程序
3 孙新律师  2012-05-31 20:45
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程序
4 赵江涛律师  2012-05-31 21:03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5 徐卫东律师  2012-05-31 21:08
建议带齐资料面谈咨询。
6 孙新律师  2012-05-31 21:26
建议你带上材料找律师详谈
7 孙新律师  2012-06-01 08:08
您好,该案件属于程序上的问题,与实体没有关系。本不必要上述。一审驳回起诉,说明不符合起诉的条件,现在符合起诉条件,可以重新起诉。所提交的心证据属于实体方面的,对程序没有作用。
8 孙新律师  2012-06-01 09:03
申请检察院抗诉
9 孙新律师  2012-06-01 11:59
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10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01 13:03
面询律师为佳
11 李同红律师  2012-06-01 13:26
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程序
12 赵亮律师  2012-06-01 14:19
可以申请再审。
13 谢清海律师  2012-06-01 15:18
可以申诉,也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14 110网律师  2012-06-01 17:33
可以申诉,也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15 陈晓云律师  2012-06-01 20:43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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