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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急求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急求解答!!! 律师您好!
    请您一定仔细看看我的情况,盼回复!
    我在2002年的时候出过一次车祸,我是肇事的司机(我是全责),当时对方住了大约20天院,(伤情是椎管爆裂,据交警说是十级伤残)。当时我去医院交了2万元手术费,以后对方也再没有跟我要过钱,可是这个巨大的压力一直压在我的心里,到现在都整整7年了,对方也没有找过我,交警也没有找过我,我想请问律师,他们究竟是怎么想干什么吗?是不是想一直拖,拖得越久越好?可以跟我多要钱?是不是越拖久了我该给的误工费就越多?我该怎么办?是继续等下去还是怎么办?交警难道能不处理了吗?急求答复,谢谢谢谢!!!
2010-03-23 22:21 豪豪(山东)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史同广律师  2010-03-23 22:29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他医疗终结开始计算。此案无论如何,对方都不应该治疗七年。所以,你不要着急,对方拖的时间越长,对你越有利。
2 110网律师  2010-03-23 22:2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可能存在你的顾虑的可能,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如此这般的,因人身伤害的赔偿经过诉讼是以判决上一年度的统计局公布的标准作为计算依据的,每一年都增加的,但作为原告还是要证明一直在就医,且医治与当时车祸的伤情有直接因果关系,时效是以交警最终的调解为准的,而误工费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日的。但也存在对方没有取得证据过了时效的情况,或对方法律理解上有偏差!
3 110网律师  2010-03-23 23:04
拖久了对对方并没有什么好处,也许对方不知出于何故或者不知道或者放弃了自己的权益
4 110网律师  2010-03-24 08:32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一般情况下,对方已经过了时效了。
5 程才律师  2010-03-24 10:31
您好,通常情况下已过诉讼时效,你有权拒付了,但还要具体分析,请带有关材料找律师面谈为宜
6 110网律师  2010-03-24 21:37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得一年。一般情况已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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