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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24年。2010年合同到期,按入保年限有一年补偿500元,这样合理吗?
工作了24年。2010年合同到期,按入保年限有一年补偿500元,这样合理吗? 86年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参加工作,2010年合同到期,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办法是总公司按99年岗技补贴标准执行支付3240元,分公司按入保年限从1992年至2010年(共19年)计算,每年500元,补偿9500元。共计补偿12740元。
2012-05-30 16:19 dtjngg(山西-大同)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闫国田律师  2012-05-30 21:46
应按合同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偿,500太低,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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