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违约的问题 今年12月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以及一份附加条款。条款基本内容为:学生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单位不予录取;入职前体检不合格单位不予录取;学生单方面违约需缴纳违约金6000元。公司已经盖章,在我拿回协议书到学院盖章之前收到了新单位的录用通知,想要与之前的公司解约,请问各位律师,我需要交纳违约金么?
2017-01-09 14:32 小米风(江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郎海华律师 2017-01-09 16:53
按照协议执行
2 110网律师 2017-01-09 17:25
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问题
3个回复签署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违约需要交违约金么?
2个回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违约
3个回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备注内容的法律性
2个回复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备注栏应不应该填写违约金这一项
0个回复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三方就业协议未签订方面的问题。就是我毕业了但当时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0个回复律师好,我想问一下关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事,我今年毕业,学校让交就业协议
2个回复应应届毕业生,已经签订了就业补充协议,但是三方还没有签订,学校还没有盖章。如果想违约,需要交付违约金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