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违约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前不久与A公司签署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和补充协议(协议规定违约需付违约金3000),按要求给了他一份(双方已签字并盖章),但我手上的协议丢失在签完回校途中,同时在签完后征求家庭意见不让我去,我想毁约,之后就向学校申请补发了新的空白协议(但未告知说明我已经签署三方协议),请问我在未告知A公司和并未解除协议前是否可以和B公司签新的三方协议,我需要向A公司交违约金吗?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2011-11-22 19:43 chinyi……(青海-西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辉律师 2011-11-22 20:49
你好,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很清楚,不能约定违约金。所有的违约金条款是无效的条款。
2 康治斌律师 2011-11-23 08:46
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很清楚,不能约定违约金。所有的违约金条款是无效的条款。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27 18:40
不需要
相关法律问题